2009年3月8日

生命契約







何謂生命契約『生命契約』

就是『生命禮儀服務的定型化契約』也就是消費者生前在充裕的時間裡,以冷靜理性的態度,為自己(或家人)選擇可以信賴、專業的往生服務業者,就禮儀服務內容及付款條件,訂定之生命禮儀服務契約。






金寶山以「還原生命意義、彰顯生命尊榮」為基礎,並兼顧執行的實務,推出金璽、寶璽、金寶璽等三款生命契約,符合現在以及傳統家庭人口所規劃之商品。所有的家庭都不想要面對死亡的議題,但是絕對是要面臨死亡的課題,事前規劃與當下規劃,那是截然不同的心境。如同您為何買保險,當然是要規避疾病及意外的風險,而命契約亦是如此。


生命契約商品分為中式(佛道教)西式(基督教、天主教)

如何購買 → 分期付款或是一次付清(免利息)

如何使用 → 簽約人亦為所有人,所有人可指定
使用人,並非一定本人使用。

如林先生購買動機是給長輩使用,但是大伯沒有後代子孫,亦可指定其使用,但是至於要否跟大伯相關繼承人收費
由指定人個人考量。




生前契約與塔位的相同處只有一點,這兩者都是每個人遇到親人人生旅程的終點時,
所必須面對的問題的解決方案,除非事先做好準備,否則往生者已經往生,無法親自解決
這些問題,只有也必須由親人代為解決。
人往生後,親人立刻面對下面幾個問題必須馬上做決定:
1, 找誰處理遺體?
2, 如何處理遺體? (這又包括兩個問題,一是典禮如何進行問題,一是遺體安置何處問題)
3, 財務問題? (每個人當然都希望事情能處理得滿意又便宜)
塔位所解決的是遺體最後安置的問題(葬的問題)。
遺體最後的安置,目前台灣大致有晉塔(塔葬),入土(土葬,樹葬),海葬。
雖然還有其他創意的方法,終究不是主流。
塔位業者跨屬建築營造業與殯葬服務業,受建築法規,大樓管理法規與殯葬法規之約束,
殯葬法約束塔位必須建造於地目為墓地之處,並且塔位業者不得預售塔位,
塔位的使用必須有政府的三樣執照,建物使用執照,建物消防執照,塔位啟用執照,
三者缺一不可,缺一都是違法。
因此,購買塔位的消費者要注意:
1, 塔位所在之處,地目是否為墓地?
2, 三樣執照是否齊全?
3, 是否違法預售?生前契約解決的是典禮如何進行(殯的問題),以及財務的問題。
生前契約顧名思義乃事情發生之前的期約行為,故,銷售購買生前契約屬預售預購行為。
業者從購者之所得為先行所得,屬於債務。是會計科目的貸方。
故,生前契約業者屬金融服務業,正因為生前契約乃事情發生之前的期約行為,
故可解決消費者的財務問題。而履約內容除了金融服務外,主要是典禮工程的規範,
故,生前契約業者亦屬典禮工程服務業,既俗稱的葬儀社,故可解決消費者的禮儀問題。
殯葬法約束業者必須 75% 信託,如同保險法約束業者必須提撥責任準備金,以保護消費者。
而75% 信託遠超過保險的責任準備金。
購買生前契約的消費者要注意:
1, 業者的客服部,依法是否為公司直營?
2, 客服人員依法是否為合格倫理師?
3, 公司是否依法成立?
4, 公司是否依法將價金 75% 信託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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